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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全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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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全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全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省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2〕95号),决定开展“2012全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省高校思研会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3月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推荐名额
  每个高校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须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2012全省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并向教育部推荐参加“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同时,评选“2012全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30名、入围奖若干名。
  五、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2年;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4. 各高校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六、参选人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须包含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资料请提交光盘,格式以mpg为主,分辨率为720*576,最大容量不超过300M。
  5. 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于3月3日前邮寄至(以邮戳日期为准)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同时,要将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及参选人照片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jxsdjyk@163.com(材料请打包发送,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xx大学参选人xxx事迹,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高校思研会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刘延林(0791-88120143);材料邮寄地址: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邮政    编码:330022。
  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邓开明(0791—86765065)。
  附件:2012全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doc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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