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党字[2013]1号
各高校党委:
近年来,全省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加强和创新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积极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充分发挥了高校基层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高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涌现了一批基层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分两类别开展:
1、评选全省高校优秀组织员,对象重点为在高校一线从事基层党建工作的各级组织员。
2、评选全省高校优秀基层组织书记,对象重点为高校教职工党组织书记和学生党组织书记。
以上两类先进评选,原则上,不推荐近年来已被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等上级部门表彰过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总的条件和要求是: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师生信任。具体为:
1、全省高校优秀组织员评选条件:思想素质好,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勤学多思,精于业务,能出色完成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团结同志,作风正派,严以律已,清正廉洁,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2、全省高校优秀基层组织书记评选条件:除应具备高校优秀组织员的条件和要求外,还应有胜任基层组织书记的能力和素质。能积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部门、单位得到贯彻落实,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勇于垂范,敢于创新,能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推动本部门、单位事业实现科学发展,同时,所在部门和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突出,且没有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
3、参评全省高校优秀组织员和优秀基层组织书记的人选均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党建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岗。
三、推荐名额
1、全省高校优秀组织员推荐名额:本科高校每校推荐1名(学生人数超过2万人的高校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高职高专和独立学院每校推荐1名(学生人数超过1万人的高校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
2、全省高校优秀基层组织书记推荐名额:本科高校每校推荐2名(学生人数超过2万人的高校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高职高专和独立学院每校推荐1名(学生人数超过1万人的高校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
四、其他事项
1、评选办法:在各高校推荐基础上,省委教育工委将组织择优评选。
2、各高校于2013年1月20日前将全省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后)和2千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优秀基层组织书记还需提供所在院系或部门党建工作的总结材料),上述三个材料各一式五份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同时发一份电子版),联系人:戴乐旺,电话:0791—86765052;朱易,0791—86765058;传真:0791—86765051,E-mail: jygwzzb23@163.com。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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