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12〕8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幼儿“健康、快乐、发展”主题活动的通知》(赣教基字[2012]16号)精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部署,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幼儿园结合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结合《江西省幼儿园保育教育十项规定》和科学育儿理念的宣传,围绕“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题,精心设计和组织,广泛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感染力强的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促进了幼儿健康快乐发展。在活动中,涌现了一批组织有力、活动效果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幼儿园。同时,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一批主题活动的先进名单。现将本次活动的先进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地、各幼儿园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发展指南》,继续深入推进科学保教工作,坚决防止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形成幼儿“健康、快乐、发展”的良好机制,养成幼儿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引导广大家长和全社会树立科学育儿理念,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附件.doc:
1.2012年全省幼儿“健康、快乐、发展”主题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2.2012年全省幼儿“健康、快乐、发展”主题活动先进幼儿园名单
3.2012年全省幼儿“健康、快乐、发展”主题活动优秀案例名单
江西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