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12]129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赣教高字[2012]111号)要求,经学校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认定,现决定,确定“南昌大学新闻学”等40个专业为江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希望各高校以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为契机,把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作为推动教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发挥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等,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改革建设,促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