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赣教高字[2012]92号)要求,经学校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认定,现决定,“南昌大学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等5个基地入选江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希望入选的高校按照建设目标,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
江西省教育厅 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 江西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