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秩序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3-11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秩序的通知

赣教基字〔2013〕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领导批示:“各地在春季开学工作中要及早谋划小升初工作,严禁义务教育入学与‘奥数’等培训挂钩,要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入学秩序,明令禁止不当行为,严禁按‘奥数’成绩录取一名学生。对查实的问题要在全国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领导批示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秩序重申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义务教育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划定并向社会公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小学入学和“小升初”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等考查评价,禁止学校通过办班、竞赛等名义与招生收费挂钩,禁止学校单独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奥数班、兴趣班、培训班。

三、进一步规范学校和教育部门接受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行为,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四、切实规范跨区域招生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高于10%的要有计划的逐步减少,在2014年内必须减少到10%以下;低于10%的要巩固并努力继续减少。

五、坚决清理违规招收特长生和收费行为。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学校以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

六、继续加强热点义务教育学校择校乱收费情况监测。各地要根据2012年监测情况,重新调整择校乱收费监测学校,不断完善监测机制。今年秋季,省教育厅将在全省重新选取50所中小学校进行择校乱收费重点监测。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规范义务教育入学秩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2013年入学工作早作安排。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务必使今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取得社会公认、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3月7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