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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等9所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论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3-15 00:00:00
业务部门:高教处    



关于公布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等9所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论的通知
赣教高字〔2013〕16号
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 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一轮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通知》(赣教高[2008]69号)的要求,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教评估所,组织专家组分别于2012年11月19日至21日对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2年11月22日至24日对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学院、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12月3日至5日对南昌职业学院、江西城市职业学院,2012年12月6日至8日对九江职业大学进行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根据专家现场考察意见,经研究,我厅确定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学院、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南昌职业学院、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和九江职业大学9所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结论为“通过”。
  希望有关高职院校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水平的全面提高。
  附件: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等9所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意见(略)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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