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党字[2013]31号
各高校: 去年,省委教育工委在全省高校实施了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并评选立项了55个高校优秀基层党建工作项目。为总结项目化发展的经验,加强项目的考核管理,做实做优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决定对去年获立项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项目进行验收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立项的高校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一年来的做法和成效,提炼经验,形成特色,在此基础上,向省委教育工委申请验收结项。 二、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将给予经费资助;对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其省级项目的资格。 三、高校申请验收的材料内容要包括项目意义、主要做法、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等,重点要概括和提炼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力争使创新探索型项目上升为典型示范型项目,典型示范型项目上升为制度推广型项目,通过及时总结、提炼经验,把实用、管用、成熟、成型的好经验、好做法向全省高校推广。验收结项材料会同申请表(附后)于5月10前一并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验收结项材料和申请表纸质各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联系人:戴乐旺,联系电话:0791—86765052;朱易,联系电话:0791—86765058,电子邮箱:jygwzzb23@163.com,联系地址: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省教育厅人事处),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305房,邮政编码:330038。 附件下载.doc
1、验收结项申请表;
2、2012年高校基层党建工作项目立项名单。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2013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