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近期,教育部思政司和全国民办高校党建研究会将开展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为总结经验,充分展示我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理论和实践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全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6月20日。 二、评选范围和成果形式 1、参选学校范围为全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 2、参选成果范围为近3年以来各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优秀成果,重点是以下方面:一是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与研究;二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研究;三是基层组织建设、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发展质量保障等;四是民办高校大学生和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途径与规律研究;五是民办高校群众服务工作研究;六是民办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研究;七是民办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研究;八是民办高校特色党建与创新实践研究。 3、参选成果形式包括调研报告、论文、论著等理论成果,和各高校探索形成的具有鲜明特色、成效显著并有推广价值的实践创新成果。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1、每校就调研报告、论文、论著和实践创新成果各限报两项。 2、申报时,请填写《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申报表》,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3、每项成果申报材料字数不超过5000字(标题:三号,黑体;正文:小四,宋体,1.5倍行间距);必要时附上与申报成果相关的支撑材料,以精简为宜。 4、由多个学校(或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持该项目的学校党组织负责申报,也可联合申报;如涉及排序问题,由完成单位自行协商。 5、材料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申报表、申报成果材料、必要的支撑材料)由高校统一发送至jygwzzb23@163.com,邮件标题为“XX学校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四份)由高校于6月20日前寄送至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邮寄地址:江西教育发展大厦,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编:330038。截至时间以邮件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项,由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奖优秀成果还将推荐到教育部,参加全国评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戴乐旺:0791—86765051 朱易:0791—86765058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 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