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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5-30 00:00:00
业务部门:高教处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赣教高字〔2013〕56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大事件,高校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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