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17号)精神,在逐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公示,产生了全省第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932名。经培训、考核,现确定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赖家珍等926名教师为全省第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全省第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送教下乡,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等活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各地组织骨干教师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实行任期制和动态管理,任期三年,其管理和考核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报省教育厅备案。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