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省教研室: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精神,借鉴国外先进培训课程,拓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养的国际化视野,帮助教师改进课堂教学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效,培养学生适应21世纪的素质与技能。决定由省教研室举办中小学部分学科思维技能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新课程理论与学科教学。含课程理念、课程标准的学习。
2.基于项目的学习(PBA)。课程帮助教师应用基于项目的学习概念,开展教学实践,提升学生高级思维能力。
3.学科案例研讨。
二、参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训对象为中小学、市县教研室承担信息技术、高中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师或教研员(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
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培训时间为7月23日—27日,23日下午报到。
高中通用技术学科,培训时间为7月27日—31日,27日下午报到。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培训时间为7月31—8月4日,31日下午报到。
2、培训地点:
省教育厅井冈山八角楼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或乘长途班车到茨坪,电话:0796—6666866、6898888)。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教育局接文后,通过江西教师网 “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配参训名额到校,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学员信息表》(见附件),逐级上传县、市管理员。市级管理员报审后,培训15天前,将参训学员信息表,分别上传到省教研室,并通知教师按时参训。
2. 培训前10天,请参训教师登入英特尔未来教育网站(www.teachfuture.com)进行课程平台的注册。具体要求届时将在江西教研网(
www.jxjyedu.cn)上发布。
3. 各参训人员携带相关学科的教学案例(包括单元教学设计、教材、课程标准或课程纲要、素材)一份,便于学习过程反思、修改、完善。
五、培训费用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补助,免收学员培训费。根据赣财行[2007]74号文“参训学员的住宿费和交通费回所在学校按规定核销”的规定,收取住宿费60元/天,不足部分由承训院校在培训费中补助差额。
附件:1.中小学部分学科思维技能专题培训班参训名额分配表
2.参训学员信息表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