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函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8-0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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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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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文件内容请登录教育部网站查询)中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要求,扎实推进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3]17号),决定在全国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实验。现将此文随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研究制订实验方案,明确实验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条件等,以设区市为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各设区市的实验方案(须经政府同意)和申请表,请于8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厅将对各地的实验条件和实验方案进行审核,优先选择基础好、积极性高、支持力度大的地区推荐申报为国家级实验区。
联系人:张桂儿,0791-86765130
电子邮件:guier@126.com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3]17号).doc
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013年8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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