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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7-29 00:00:00
业务部门:宣传部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评选第七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3〕57号),决定开展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高校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3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3年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 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2. 凸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3. 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
  4. 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5. 促进广大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
  6. 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数量。每校限报1项。
  2. 申报材料。
  (1)申报的成果需要提供3000字以内的申报成果说明材料。
  (2)能够充分展现申报成果的电子照片3—5张。
  (3)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第七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各高校的《申报表》纸质版须加盖本校党委公章。
  3.请将有关文字材料电子版发送到170240835@qq.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X学校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寄至:南昌市湾里区兴湾大道818号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网办公室,邮政编码:330004。联系人:张卫平,电话:0791-87118817,13367003363。
  4. 截止时间
  2013年9月20日。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以邮戳为准)。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项。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获奖作品推荐参加教育部举办的第七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评选。
  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邓开明,电话:0791-86765065。
   附件:第七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地方院校).doc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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