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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指导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10-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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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指导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赣教师函〔2013〕7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省教育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试点项目《创新中小学家校合作教育机制》自实施以来,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支持与积极参与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及时传播前沿理论,巩固阶段成果,推广先进经验,经研究,由省教科所举办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指导教师暨中小学家校合作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研修,学习国际先进的家校合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理解家校合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分享本省家校合作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果,掌握开展家校合作工作的主要原则和方法,提升试点学校家校合作的能力与水平,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的水平。

  二、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驻片集中培训和驻校跟踪指导三种方式。在全省集中培训后,派出专家以设区市为单位,驻片集中培训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此后,进驻各试点学校,开展全员培训和跟踪指导。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省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长,分管校(园)长;省市级家校合作服务与指导讲师,以及“家校合作试点学校”校(园)长、分管校(园)长和骨干教师。其中,每所试点学校3名,其他学校每所2名,共计800名(分两期进行培训,每期4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集中培训定于2013年12月9日—12日(9日下午报到)。安排省直单位家庭教育讲师团及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抚州市、新余市、鹰潭市等6个设区市集中派员培训。
  第二期培训定于12月19日—22日(19日下午报到)。安排萍乡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和吉安市等5个设区市集中派员培训。
  培训地点为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车路线: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乘长途班车到茨坪。联系电话:0796-6666866、6898888。
  驻片集中培训的时间,由省教科所与各设区市教育局商定后,由设区市教育局另行通知。驻校培训时间由省教科所与试点学校具体确定。

  五、培训内容与考核

  参训人员在培训前加入家校合作交流QQ群:226157008,并预习教材与拓展材料(见附件3)。
培训内容围绕家校合作主题,设计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包括家校合作理念与理论前沿,江西省家校合作的研究与实践,家庭教育指导的技能观摩和训练,家校合作的实践演练,家校合作中的教育科研等内容,其中实践性课程不少于60%。
  参加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其培训学习时间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六、组织报名

  本次培训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的指导下,由省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家校合作研究的专家、资深实践工作者作为培训主讲老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省家校合作服务与指导讲师和“家校合作试点学校”参训名单由省教育厅确定;市家校合作服务与指导讲师、全省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分管校(园长),由设区市教育局确定。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培训对象的条件要求和名额分配,及时选派参训学员,并于2013年11月25日前将参训学员回执表(见附件2)纸质稿与电子稿报省教科所。
  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0791-86763397;电子邮箱:toyours@qq.com;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714室;邮编:330038。

  七、其他事项

  参训学员的食宿、培训、学习等费用在“省培计划”专项经费中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所在单位核销。
  家校合作省项目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6763397。
  会务联系人:李安 联系电话:0791-86765853;杨小金 联系电话:0791-86765855。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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