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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复赛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4-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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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复赛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复赛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13〕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3月下旬举办第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复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3月23-26日
  地点: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组设在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高职高专组设在赣南师范学院(黄金校区)。
  二、参赛人数
  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3人,高职高专院校2人。
  三、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参照第三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工作方案,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公文写作、自我介绍与展示、主题班会、主题演讲、案例分析、谈心谈话情景再现等七部分,相关要求可登陆教育部官方网站查看。
  四、比赛规则
  1. 复赛比赛分小组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小组赛项目为基础知识测试、公文写作、自我介绍与展示、主题班会(视频),决赛项目为主题演讲、案例分析和谈心谈话情景再现。为公平起见,比赛中不得出现所在高校名称。
  2.小组赛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测试30分、公文写作25分、自我介绍与展示15分、主题班会(视频)30分。小组赛选手抽签决定各自组别,各小组按成绩从高到低取一定名额的选手进入决赛,总数不超过20名。
  3.决赛总分为100分,其中主题演讲30分,案例分析30分,谈心谈话情景再现40分。
  4. 成绩计算方式:各选手个人总成绩为小组赛和决赛成绩之和,作为名次和奖项的评定依据。
  五、奖项设置
  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组、高职高专组分别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其中个人奖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根据各选手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优秀组织奖设10名,根据各参赛院校团体总分和大赛参赛组织情况确定。
  六、日程安排及要求
  1.3月12日前,各高校务必将参赛名单报承办高校。江西师范大学联系人:陶肃琴,0791-88120143, 邮箱地址:jxsdjyk@163.com;赣南师范学院联系人:田有煌,0797-8393636,邮箱地址:gnsyfdy@163.com。
  2.3月23日全天报到,请选手自行前往承办高校报到,并现场交报名表和主题班会视频光碟(视频中不得出现参赛选手所在高校名称)。
本科院校组报到地点为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国际交流中心(白鹿会馆)。乘车路线为:火车站乘2路到八一广场转乘208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长途汽车站乘220路公交车至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师大二桥下车。
  高职高专组报到地点为赣南师范学院黄金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乘车路线为:火车站乘坐112路至赣南师范学院黄金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下车;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乘K1路至南门广场,转乘117路至赣南师范学院黄金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下车。
  3. 3月24日全天、25日上午进行小组赛,25日下午、26日上午进行决赛,26日下午颁奖。(比赛详细安排,报到时见各组比赛手册)
  4. 参赛选手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5.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赛工作,参赛情况将作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各高校要主动做好参赛选手相关准备,所有选手要全程参加活动,不得提前离赛。
  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曹云生、邓开明,电话:0791-86765063、86765065。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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