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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4-04-04 00:00:00
业务部门:高教处    



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教高字〔2014〕13号
各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9号)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我省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的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办法
  推荐遴选工作采取由学校初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复选推荐的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遴选出53种候选国家级规划教材上报教育部。
  二、学校初选推荐
  1.按照教育部通知中推荐范围要求,各校对本校推荐范围之内的教材进行初选推荐。各校遴选应严格遵循教高厅函〔2014〕9号通知(可上教育部网站或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查询)中规定的四项规划教材推荐原则,确保将符合条件的优秀教材推荐遴选出来。
  2.各校初选推荐的数量以第一次推荐工作中填报的“十一五”期间(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本校教师主编并出版的本科教材总数为基数,按基数的8%向我厅推荐教材(具体名额见附件),总量不足8种的可推荐1种。同时,为了推动省内高校教材出版工作,各校可推荐2种以内在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的符合推荐范围的教材,该类教材推荐时不占上述名额。
  3.学校经过初选确定推荐教材后,填写教育部通知附件2《“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汇总表》、附件3《“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电子文档(附件2、3可以在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下载)并打印成纸质版,于2014年4月21日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以学校名为文件名压缩打包发至电子邮箱:hhgjuacp @126.com,同时将附件2、附件3纸质版(纸质版须与电子版完全一致,经主编签名后加盖申报学校公章),佐证材料,推荐教材样书均一式两份寄送至江西省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江西高校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中心),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邮政编码330046。
  三、复选推荐工作
  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于4月底前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教材进行评审遴选。按“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确定推荐优秀教材后,由省教育厅按要求统一向教育部上报相关材料,同时将确定的推荐教材目录通报各相关高校。
  四、联系方式
  不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高教处或省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高教处联系人:罗红卫;电话:0791—86765165。省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江西高校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中心)联系人:黄红冈;电话:0791-88513417、13177780360。
  附件: 各高校推荐教材名额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3月27日
附件:
各高校推荐教材名额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十一五”期间本校教师主编并出版本科教材总数
推荐名额
1
南昌大学
120
10
2
江西师范大学
110
9
3
江西农业大学
16
2
4
江西财经大学
65
5
5
华东交通大学
88
7
6
东华理工大学
22
2
7
江西理工大学
67
5
8
南昌航空大学
119
10
9
井冈山大学
31
2
10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42
3
11
景德镇陶瓷学院
70
6
12
江西中医药大学
28
2
13
赣南师范学院
3
1
14
赣南医学院
5
1
15
宜春学院
16
1
16
上饶师范学院
1
1
17
九江学院
42
3
18
南昌工程学院
101
8
19
江西科技学院
20
2
20
南昌理工学院
3
1
21
江西警察学院
6
1
 
总计
975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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