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14〕2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简称《指南》)印发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宣传培训,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努力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指南》,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1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我们制定了《江西省教育厅201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根据活动方案,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学前教育机构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紧扣主题,积极参与,科学设计活动,确保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市宣传活动总结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钟骏树
联系电话:0791—86765135
电子邮箱:645438625@qq.com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201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5月4日 附件
江西省教育厅201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8号)精神,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继续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指南》,通过开展系列宣传和教育服务活动,向幼儿园、家长和全社会传播正确的保教理念和科学的育儿方法,让科学育儿知识真正深入幼儿园,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
二、活动主题
《指南》——让科学育儿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四、主要内容
1、举行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省教育厅将于2014年5月24日在南昌举行2014年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印发《指南》宣传资料。省教育厅免费印发《指南》挂图、《江西省保育教育十项规定》、《指南》家长宣传册、海报等宣传资料。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向幼儿园和广大家长宣传正确的保教理念和科学的育儿方法,让科学育儿知识真正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帮助幼儿园和家长学习理解《指南》,提高科学育儿能力。
3、开展《指南》宣讲活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设区市要组织宣讲团,向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重点是向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的教师和农村幼儿家长宣讲科学保教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促进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逐步转变教育理念,正确运用《指南》,全面提高科学保教水平。
4、召开总结交流会。宣传月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将召开总结交流会,就有关学习贯彻《指南》、科学保教的经验体会等开展讨论交流,对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纳入学前教育常规管理工作。紧扣主题,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保障活动经费,确保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丰富活动载体。各地各幼儿园要将《指南》等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到教师和家长手中,挂图、海报务必“上墙”。各地要组织地方特色的启动仪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积极广泛动员,鼓励多方参与。要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教科研部门、相关学术团体、相关高校学前教育院系和幼儿园的积极性,鼓励其利用各自专业优势,充分发动教科研人员、学生和幼儿园教师,积极参与和支持宣传月活动。
4、严格审查把关,规范活动内容。要对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教育方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宣传月名义开展商业性宣传和销售活动。
5、加强督导检查,注重活动实效。加强对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进行督查,检查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部署情况、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指南》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