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4〕3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14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项目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4]36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参训学员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采取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8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50学时的专项培训(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30学时),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骨干教师保教能力和园本研修能力,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二、培训对象
远程培训对象为全省8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备基本的网络学习条件和网络操作能力,兼顾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地市为单位组建班级,每班学员不超过100人,可跨地市组建班级。
集中培训对象为8名幼儿园骨干培训者(兼任班级辅导教师),优先遴选参加过“幼师国培”、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应具备中级以上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三、学员遴选要求
1、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性远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参训学员遴选、培训班级组建等工作。每市选派1名市级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要按照“国培计划”——示范性幼儿园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遴选推荐骨干培训者(兼任班级辅导教师)和参训学员,组建远程培训班级。
2、应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优先遴选承担县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和培训者。各地市要统筹安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和“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学员选派,避免重复培训。要充分考虑参训学员地域分布的均衡性,应覆盖到每个县区。
四、培训的组织管理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项目的统筹管理。“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工作。
省教育厅师资处负责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承办此次培训工作,远程中心副主任张宏为省级项目负责人。
各项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实施的管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各参训市、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各项目设区市请于6月13日前将各培训班级的项目负责人、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汇总表(见附件2)报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联系人:万伟韬,电话:0791-88330460,电子邮箱: jxycpxzx@163.com。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4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