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4〕28号
有关设区市教育局,井冈山大学:
为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进一步科学指导和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发展和全面普及,经研究,由井冈山大学承办全省农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为农村学校(含小学、初中)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计划培训188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师德修养、心理健康教育文件解读、活动课的设计、团体辅导方案设计、心理咨询室建设、心理咨询技巧、心理问题诊断与危机干预等。培训以专家讲座、一线优秀心理教师经验介绍、学员讨论交流、教学互动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6月日15—20日,15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或乘长途班车到茨坪。联系电话:0796-6666866、6898888。
井冈山大学联系人:陈丽,联系电话:13479090265。电子邮箱:470048780 @qq.com。
四、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安排,免收学员培训费。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学校按规定核销。
五、有关要求
1. 分市培训计划由有关市教育局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解到县到校,推荐参训心理教师自下而上逐级上传,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教师信息表》(见附件2),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市级管理员报审后,于开班10日前,将参训教师调入到“证书管理系统”对应培训项目中,并通知教师按时参训。承训院校按参训名单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电子版)。
2.井冈山大学要结合农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培训方案,遴选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专家和一线优秀心理教师组成培训者团队施训。要制定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根据学员的学习表现和学习成果等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合格者,颁发《江西省农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电子版)》。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县级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