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4〕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提高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省教育厅决定,由江西师范大学承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提高参训人员对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掌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为我省中小学培养一批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师资。
二、参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为中小学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教师。培训人数为6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包括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理论的学习与专业技能的训练,主要课题有心理健康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理论、青少年发展心理学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原理与咨询实务、人际关系分析及其调节的艺术、中小学生常见心理障碍的诊断与鉴别、中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与辅导策略、班级心理辅导理论与操作实务等。
培训形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参与式教学、交流与互动、学员撰写咨询个案、课堂教学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等。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6月3日-11日,分两批。
具体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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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培训时间 |
培训人数 |
培训地点 |
承训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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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
6月3日—7日(3日下午报到) |
400 |
井冈山 |
江西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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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
6月7日—11日(7日下午报到) |
200 |
井冈山 |
江西师范大学 |
培训具体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八角楼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或乘长途班车到茨坪,电话:0796-6896666、6666866)。
五、参训要求
为提高培训实效,在项目的培训设计和实施中,要着眼于解决参训教师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开展经验交流与研讨。请参训教师携带相关教育个案材料(可以是中小学生心理咨询案例、教育反思、典型问题、心理活动课或团体辅导设计等)一份,供培训时分享交流与展示。
六、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由省教育厅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训、住宿、教材资料等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用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核销。
七、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承训院校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并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二)严格管理。承训院校要加强对研修班的管理,制定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研修班的服务保障,确保研修质量。研修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三)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名额分配,认真选送参训教师,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解到县到校,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教师信息表》(见附件2),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市级管理员报审后,于开班10天前,上传至承训院校,并通知教师按时参训。承训院校按参训名单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电子版)。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县级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4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