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站2014年度的货物类政府采购工作即将启动,现对承担此项目具体招投标组织工作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公开评选的方式确定,欢迎具备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
一、内容
江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站所承担2014年度内的全部货物类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二、方式
公开评选(公开招标方式)
三、资格要求
1.截止2014年4月30日,取得甲级资格的在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派驻机构);
2.江西省2012年度政府采购考核合格资格。
四、服务费用
所承担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赣计收费字[2003]76号文件相关规定计算,向中标人收取。
五、提交材料
1.各参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诚实守信,如实提交基本情况介绍、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内容、权力、责任、义务)及承诺(声明)、2013年业绩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2.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副本原件评选审验后退还);
3.由代理机构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报省财政厅的2012年度考核底稿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每份必须完全一致并单独装订成册(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与光盘1张一并放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六、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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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选项目 |
分值 |
评选得分 |
评选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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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的“甲级”招标资质 |
符合性条件 |
查验证书
基本条件,必须为甲级资质,否则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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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标服务费
收取标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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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统一收费标准:
赣计收费字[2003]76号文件相关规定
查验其出具的承诺书,遵守此标准者均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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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省2012
年度政府采购考核情况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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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代理机构由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报省财政厅的考核底稿复印件
得分= 2012年度政府采购考核得分×0.5
注:
年度考核必须合格,否则无效(即考核得分不低于60分。考核底稿如无判定考核得分,除被管理部门禁止开展业务者,均统一认定其考核得分为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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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3年度
专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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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人员的《培训合格证》及招标师资格
1、《培训合格证》1人得1分,最多得6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2、具招标师资格的,1-5人得2分、6人以上得4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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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3年度江西省内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合计总金额 (单位:亿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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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所提供的业绩材料
每1亿元得1分,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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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江西省内教育系统用户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合计总金额 (单位:亿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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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所提供的业绩材料
每0.1亿元得1分,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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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1年1月1日以来受处罚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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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其出具的声明
每受过一次江西省采购办处罚扣5分, 合计处罚3次及以上者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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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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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⑴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与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人员。
⑵项目业绩金额,以2013年内发布的项目招标公告所刊载预算金额为准(统一格式;对于年内先招标“中标供货商”、其中标金额在下一年度确认的项目,以招标人的该项目预算批准金额计算)。
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纸质文件、光盘(项目业绩内容须与纸质文件一致,且招标公告的网页页面电子链接可供上网查验)。
按照综合评分法(百分制)由评委进行独立评选,取总得分排名前五名为入选单位并予委托相应的政府采购项目,其各自承担的工作量为:
第一名 项目资金总量的35%;
第二名 项目资金总量的25%;
第三名 项目资金总量的20%;
第四名 项目资金总量的 10%;
第五名 项目资金总量的 10%。
任何入选单位,一旦被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处罚,即刻取消其委托资格,其原承担的项目改由其他入选单位承担。
七、评选截止时间和材料送交地点
1.评选截止时间:
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时
2.材料送交及评选地点:
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 十楼会议室(房号:1019)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014室
联系人:李文南
电 话:0791-86756153
附件: (4.30统一格式)有效业绩一览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