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4〕2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提高我省学前教育培训者培训能力和水平,促进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决定,由赣南师范学院承办全省学前教育培训者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提高参训人员幼儿教师培训设计、组织与实施等培训项目的管理知识和能力,为我省学前教育培养一批师资培训骨干。
二、参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为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学前教育教师(教研员)、幼儿园分管教学的园长。培训人数为22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学习《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等文件精神;提高对幼儿教育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整体把握能力和水平;提高开展包括园本研修在内的幼儿教师培训项目的设计、组织与实施等能力;学习借鉴优秀幼儿园和培训者的师资培训工作经验。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5月28日-30日,28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八角楼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或乘长途班车到茨坪,电话:0796-6896666、6666866)。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由省教育厅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训、住宿、教材资料等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用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核销。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承训院校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并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二)严格管理。承训院校要加强对研修班的管理,制定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研修班的服务保障,确保研修质量。研修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三)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名额分配,认真选送参训教师,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解到县到校,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教师信息表》(见附件2),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市级管理员报审后,于开班10天前,上传至承训院校,并通知教师按时参训。承训院校按参训名单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电子版)。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县级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4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