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4〕3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2014“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项目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4]3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各校要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分项目参训学员条件要求(附件1)和名额分配指标(附件2),认真做好参训学员选派工作。选派工作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培训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附件2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人选在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选派。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报、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均衡考虑学员地域分布,扩大项目覆盖范围。
3. 严格审核学员资质,确保符合参训条件。对各地各校报送的参训学员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初审,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办进行资质复审,合格后在“国培计划”网站公示复审通过的学员名单,并通报不符合条件学员的情况。
4.“国培计划”网站将为参训学员开设“个人空间”,采取实名制登录,由 “国培计划”项目办通过短信方式提供登录账号。“个人空间”作为学习交流和参训管理的重要平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要认真组织参训学员使用。
5.请各地各校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参训学员信息表(附件3,注意, 带“*”号栏目必须填写)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同时要发电子版至邮箱: 702480176@qq.com,联系人:熊东海,电话:0791-86765180),6月20日前省教育厅汇总后报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办。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4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