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办函【2014】36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及教育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184号)精神,为了做好我省高校校办企业的报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和审批程序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大学、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 校办企业及教育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均应进行统计。
二、网报平台
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企业统计网上申报系统请登录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www.cee.edu.cn)。各单位登录账户和密码请通过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公文流转”平台下载。
三、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高校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已审核汇总的本校校办企业统计报表上报。(各高校请将负责人及填报人员名单上报到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正 (省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
电话:079186756162 手机:13607919695
传真:079186756161 邮箱:49886786@QQ.com
江西高校校产统计QQ群号:229680297(请注明学校)
如在使用中遇到问题,请直接与下列人员联系:教育部财政司国资与企业处 刘久舒、赵海苗、高磊、康永慧、章亿发电话:010-66097605 66096383 66096389。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010-62334008。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