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班安排的通知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14年省教育厅将继续举办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班。现就做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根据高校辅导员工作特点,帮助辅导员明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职业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掌握学生工作的规律和方法,提升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养、业务水平,使其成为大学生的学业促进者、生活指导者、思想解惑者和人生导航者。 二、培训安排 (见附表) 三、名额分配 第1、2、3、6、8期培训班:各本科院校每期选派2名辅导员骨干参训,各高职高专院校每期选派1名辅导员骨干参训。 第4、5期培训班:各本科院校每期选派2名新任或转任辅导员参训,各高职高专院校每期选派1名新任或转任辅导员参训。 第7期培训班:各本科院校选派1名辅导员骨干、1名思政工作干部参训,各高职高专院校选派1名辅导员骨干参训。 四、培训形式 每期培训时间5天左右,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谈、实际操作、素质拓展训练和学习考察等形式培训,学员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由省教育厅核发结业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辅导员培训是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职业化发展的重要工作,是提高辅导员素质能力的有效途径。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按计划、按要求完成派学任务,并提前做好参训人员工作安排。 2、培训期间不收取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由学员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 3、每期培训班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联系人:省教育厅:曹云生,0791-86765063、邓开明,0791-86765065;南昌大学培训基地:郑胜水,0791-83969125;江西师范大学培训基地:刘延林,0791-88120143;赣南师范学院培训基地:田有煌,0797-8393636;省高校心理素质拓展和实训中心(华东交通大学):杨东明, 0791-87046630。
2014年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安排表.doc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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