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校党委: 为进一步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对广大青少年更好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了《关于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教党〔2014〕3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校在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当天,要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公祭烈士活动,组织学生瞻仰烈士陵园和烈士墓,向烈士墓敬献鲜花,深切缅怀烈士的不朽功绩。要组织学习烈士生平事迹,看望烈士遗属、拜访老战士、读烈士传记等活动,感受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 二、各地各校要积极营造学习烈士精神的浓厚氛围,在烈士纪念日前后,掀起集中开展学习、弘扬烈士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热潮。结合中小学思想品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及语文、历史等人文社科类课程学习,宣传烈士事迹;利用升国旗、主题党日、班团队会、文艺活动等形式,讲述烈士故事;通过专题报告会、网上祭英烈、专题展览、阅读活动、征文比赛、微电影创作等多种形式,学习弘扬烈士精神。 三、各地各校要加强对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筹备好各项纪念活动,确保纪念活动庄严、肃穆、隆重,真正触动学生心灵,起到实效,使烈士纪念日活动成为广大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附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doc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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