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函〔2014〕27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近期,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5号)。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要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认真做好本校的报告编写工作。民办高校也可参照实施。请各公办本科高校于2014年11月5日前,将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纸质文本一份及电子文档报至江西师范大学教育研究院(邮编:330022)。联系人:张意忠老师;手机:15870601976;电子信箱: 1157350542@qq.com。
江西省教育厅高教处
2014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