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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回头看”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4-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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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回头看”的通知
赣教人字〔2014〕18号
中共江西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
“回头看”的通知
各高校: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下发以来,我省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从严管理,巩固前期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开展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回头看”的通知》(教人[2014]5号)要求,各高校要立即开展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回头看”。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培训项目,严禁高校举办允许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的“两严禁”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对从事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教职工的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执行规定不变通、不走样。
  二、要对照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在前期清理整顿的基础上,重点清查通知下发以来违反“两严禁”要求办班和参加培训的情况,特别是EMBA、“后EMBA”等高收费教育培训项目;发现问题的,项目要立即停办、学员要立即清退,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办班情况和参训人员名单。
  三、要通过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建立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的长效机制提出意见建议。
  四、请各高校于11月14日前将开展“回头看”情况报省教育厅。联系人:朱易,联系电话:0791-86765058,电子邮箱:jygwzzb23@163.com
                       中共江西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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