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勤字〔2015〕2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 为了规范校园超市经营管理,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监督和服务保障体系,确保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江西省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办法》(赣教勤字〔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加强校园超市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校园超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校园超市是学校后勤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在校师生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和食品饮料的主要来源地,承担着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的重要职责,其商品的质量、价格和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事关教育稳定大局。加强校园超市规范管理,对推动我省中小学校后勤规范化建设,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确保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落实以人为本、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上来,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校园超市经营管理工作。
二、依法依规,切实规范校园超市经营行为 校园超市的设立与否,应根据各校实际情况来确定。必须坚持“确保质量、规范管理、服务教育”的经营理念,秉持“平价销售、让利经营、公益属性”的指导原则,为师生提供质优价廉的学习生活用品。 (一)坚持诚信守法经营。校园超市经营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用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经营证照,商品的价格按国家有关物价法规执行,所有商品应标签立卡、明码标价,商品价格略低于或不得高于同一种商品在本地区商场、超市的价格,不得牟取暴利、不得以诱导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及强迫学生购买商品。学校不得把经营校园超市作为盈利的手段,坚决防止高额房屋租金所增加的经营成本转嫁到商品价格中去,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 (二)加强经营行为管理。一是严格经营许可管理。要认真核验校园超市经营者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及其它经营证照,并与经营者签定安全协议,规范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学校食堂不得超经营范围分设超市或副食品经营部,所有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二是严格食品、用品质量安全监管。要监督超市经营者严把进货关,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超市内食品、用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要监督经营者严把销售关,认真检查库存和销售的食品、用品,及时清理标签标识不规范、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监督经营者严把退市关,依法及时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不符合食品、用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问题食品、用品,依法做好问题食品和用品的处置工作,并做好记录。三是严格经营行为监管。要监督和引导校园超市经营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宣传等校园超市经营行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专线作用,鼓励师生投诉举报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核实,依法处置。 (三)强化质量安全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校园超市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用品安全;要开展好创建“校园放心超市”工作,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用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用品;要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动员师生、家长参与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创新服务,积极推进校园超市连锁经营配送 近年来,校园超市连锁企业快速发展,已成为校园超市最具活力的经营模式之一。校园超市连锁企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方式,对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服务水平的提升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江西省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办法》(赣教勤字〔2014〕4号)关于“鼓励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精神,加快推进校园超市连锁经营配送模式管理。要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投标等形式,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禁以任何形式指定企业垄断经营。着力引进有实力、有信誉,服务质量好、抗风险能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网点布局全、产品配送和物流仓储管理规范、为公众熟知的知名企业来推进本地区校园连锁超市创建工作。
四、履行职责,确保校园超市安全运营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是校园超市规范经营的监管部门,要以确保质量安全、规范经营行为、整肃校园环境、降低师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联合当地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一是要全面排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江西省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本地区校园超市经营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校园超市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责任。省教育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超市在产品质量、规范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二是要制定预案。要将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突发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处理预案。三是要纳入考评。要将校园食品、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和校园超市规范管理作为学校后勤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安全和后勤保障管理考核范围。四是要追究责任。对违法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园超市,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关停或取缔;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