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育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及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我省教育工作的新成就、新亮点,充分展现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拼搏精神和良好形象,迫切需要建立一支覆盖面广、责任心强的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并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以优化信息质量,畅通信息渠道,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需要。为此,将建立全省教育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校为单位,各明确一名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和一名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要加强对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的管理和领导,信息员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宣传信息收集,提炼加工,按要求及时报送。
二、选定信息员应把握以下条件,挑选表现优秀的同志担任。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共党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纪律观念,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3.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观察和分析问题能力。
4.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历,熟悉一般新闻稿件和信息的采写方法。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宣传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建立相应机制,要切实做好信息员的挑选和培养,既要给他们交任务,又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给他们的工作提供条件,教育新闻信息报送工作将作为各单位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于5月29日前填写好《江西省教育系统新闻宣传信息员推选表》,并 发电子信箱:113445271@qq.com,同时将纸质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四、从2015年6月份开始,请各单位信息员于每月底前将本单位新闻宣传信息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重要信息请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加强对舆情信息监控和研判分析,从2015年5月底开始,对重大、重点舆情要及时分别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