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师训有关科(股):
自2012年《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在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家校合作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较丰富的阶段性成果。但全省尚有部分中小学幼儿园仍未建立家长委员会,部分建立起来的家长委员会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根据2015年省培计划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由省教科所承办第一期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指导教师暨家校合作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研修,学习国际先进的家校合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理解家校合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分享本省家校合作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果,掌握开展家校合作工作的主要原则和方法,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合作的能力与水平,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的水平。
二、培训对象
自2012年以来,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指导教师培训班”已连续举办六期(每年两期),累计培训学员2600余人次。为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本轮培训对象仅面向以前没有参与过该项目培训的教师(2012-2014参与过培训的学校名单见附件1)。每校派学员两名,建议由分管家校合作的校(园)长及教师参加,共计3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6月9日—12日,9日报到。
培训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车路线:1.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2.乘长途班车到茨坪。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796-6666866、0796-6898888
四、培训内容与考核
参训人员在培训前加入家校合作交流QQ群:226157008,在群内下载并预习相关资料。
本期培训是有关家长委员会和家校合作的基础性培训,主要包括家校合作理念与理论前沿,江西省家校合作的研究成果与实践应用,家庭教育指导的技能观摩和训练,家校合作的实践演练等内容,其中实践性课程不少于60%。
参加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其培训学习时间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五、组织报名
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教育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学员参加培训,并于2015年6月1日前将汇总后的参训学员回执表(见附件3)纸质稿与电子稿报省教科所。
报名联系人:刘莎莎;联系电话:0791-86763397;电子邮箱:
toyours@qq.com;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714室;邮编:330038。
六、其他事项
参训学员的食宿、培训、学习等费用在“省培计划”专项经费中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所在单位核销。
家校合作省项目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6763397。
会务联系人:李安;联系电话:0791-86765853;杨小金联系电话:0791-86765855。
2.名额分配表
3.参训回执表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