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校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根据2015年省培计划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由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承办全省高(完)中副职校长依法治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提升中学校长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能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校长队伍,为推动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培训围绕“实施规范管理,推进依法治校”的主题,开设中学依法治校、中学学校管理实践中的法律实务以及法律问题分析等。设置“学校依法办学若干问题”、“学校管理实践中的法律实务以及法律问题分析”、“学校管理内涵与品牌建设”、“如何应对网络舆论危机事件”、“清廉务实,规范办学”等培训专题。
培训以专家学者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与互动研讨等方式,深入剖析学校依法治校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可以规避的法律风险,避免出现依法办学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发生的违法现象,最大程度的保护校园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改革的良性发展。
三、培训对象及计划
培训对象为全省高(完)中副职校长,计划培训15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8月10—15日,10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
乘车路线: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或乘长途班车到井冈山茨坪。联系电话:0796-6666866、6898888。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安排,免收学员培训费、住宿费,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回任职学校核销。
六、有关要求
(一)培训院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我省高中学校的实际需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二)培训院校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校长真正学有所获。
(三)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通知后,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将名额逐级分解到县到校,推荐参训校长自下而上逐级上传,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校长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2),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市级管理员报审后,于开班5天前,将参训校长信息表,上传至承训院校,并通知校长按时参训。
(四)建议学员自带笔记本电脑。
(五)此件为正式报到通知,不另外发文给学员本人。
附件.doc:1.全省高(完)中副职校长依法治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参训名额分配表
2.全省高(完)中副职校长依法治校能力提升培训班参训学员信息表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5年7月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