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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5-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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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的通知
赣教规划字〔2015〕26号
关于公布2014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年检结果的通知
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省教育厅根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在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材料审核与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全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2014年依法办学情况进行了年检。
  从年检情况来看, 2014年全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依法办学情况总体规范,但办学情况不容乐观,普遍存在发展方向模糊、办学定位不清晰、办学条件薄弱、缺乏核心竞争力等问题,应加快建设步伐,努力提高办学水平。现将全省2014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年检结果通知如下,同时将在江西教育网公布:
  一、合格机构名单(14所):江西华忆科技专修学院、江西江南理工专修学院、江西长江理工专修学院、江西东华科技专修学院、江西外贸专修学院、江西翻译专修学院、江西经济管理专修学院、江西洪城专修学院、江西女子专修学院、江西财经专修学院、江西美术专修学院、江西长城专修学院、江西省家长函授学校、江西国际教育研修学院。
  二、基本合格机构名单,限期整改(4所):江西科技管理专修学院、江西东道专修学院、江西华夏对外交流专修学院、江西工商专修学院。
  三、不合格机构名单,终止办学(6所):江西天工科技专修学院、江西电信专修学院、江西传媒专修学院、江西艺术设计专修学院、江西汽车专修学院、江西清林专修学院。
  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要坚持依法办学,明确办学方向,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凡公布为合格的机构,要继续加强内部管理,突出办学特色;基本合格的机构,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切实解决办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合格的机构自行进行清算,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终止办学。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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