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校:
根据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赣慈字〔2015〕6号)精神,现将今年我省高校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今年捐赠活动从10月8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活动分四个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8日—14日),组织捐赠阶段(10月15日—25日),上缴捐款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总结公示阶段(12月1日——15日)。
二、捐赠办法
今年的“慈善一日捐”活动仍以捐款为主。倡议凡有捐赠能力的干部、教师、职工,每人捐赠一天的工资。捐赠工作坚持自愿原则,鼓励多捐。各高校所捐款项直接交省慈善总会(地址:南昌市丁公路52号三楼,联系人:吴鑫,捐赠热线:0791-86100873,省慈善总会接收捐赠账户开户名:江西省慈善总会,开户行: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账号:200 000 280 203 000 012 799 94)。请各单位务必在12月15日前将个人捐款名单及个人捐款金额以电子版形式分别发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和省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将向捐赠个人反馈捐赠信息并致感谢信。省教育厅社政处邮箱:jxgxsk@126.com.省慈善总会邮箱: jxcharity@sina.com。
三、有关要求
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主题是“汇聚点滴爱心,传递慈善正能量”,所募集的善款将用于帮助困难群众和城乡特困家庭,尤其是孤寡老人和困难儿童的临时救助。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重要意义,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做好捐赠活动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广大教职工和干部参加捐赠活动,及时报道捐赠活动开展情况。领导干部和党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捐赠。各高校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将接收的捐款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捐赠活动取得实效。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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