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省属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关于对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赣教党字〔2015〕45号)要求,各地各校认真统计、严格审核,上报了长期从教人员名单。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将于近期发送至各地各校。为做好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是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优良传统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证书发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各设区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教育局,并督促指导证书发放工作,确保在教师节前后将证书发放到每位教师手中。
二、严密组织填写。各地各校要认真核对本地本校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按编号原则逐一编号,确保证书发放对象准确无误,并组织书写功底好的同志,集中填写证书上的姓名和编号栏。填写时,统一用钢笔,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三、严肃发放纪律。证书发放中,不得向教师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弄虚作假、滥发证书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从严处理。
四、建立登记制度。各市、县(区)教育局要认真填写《江西省2015年长期从教荣誉证书颁发登记表》(简称《登记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高校、省属中专汇总辖区内各县(市、区)及本校《登记表》,于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省教育厅将统一在网上公布,以备查询。
五、证书编号原则。各地各校的证书编号原则如下:
1.市、县(区)证书编号原则。乡村从教20年证书编号原则为:20+市、县(区)邮编+年份+4位顺序号。从教30年证书编号原则为:30+市、县(区)邮编+年份+4位顺序号。如南昌市进贤县从教30年第一本证书编号应为:30-331700-2015-0001。
2.各高校、省属中专证书编号原则为:30+院校代码+年份+3位顺序号,“院校代码”使用5位数的院校国标代码,如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从教30年第一本证书编号为:30-11318-2015-001。
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熊礼淼、何仙林,联系电话:0791-86765186、86765187,电子邮箱:
610424097@qq.com。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