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5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测试上报数据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附后,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教育部高校工作组一行拟定于2015年10月19日-11月30日赴我省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数据抽查复核工作,为认真做好接受抽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市、县(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数据抽查复核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与专家工作组联系,积极配合专家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抽查复核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现场测试工作由专家工作组总体负责实施,抽查学生及学生名单由专家工作组于测试前1-2天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学校。被抽查学校协助专家工作组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和安全保障工作,每校安排6-8名教师协助专家工作组开展相关测试工作。为专家工作组提供学生学籍登记表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便于学生身份信息核对。同时,被抽查中小学校需准备100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现场测试登记表》(附件2)、被抽查高校需准备200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现场测试登记表》(附件2),并协助专家工作组填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现场测试情况记录表》(附件3)。 三、各有关市、县(区)和学校要协助专家工作组安排好食宿、当地交通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教育部承担。被抽查市、县(区)和学校要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2015年10月30日前由设区市教育局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统一报我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张建伟,电子邮箱: 905808007@qq.com,传真电话:0791-86765265。 四、要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各有关市、县(区)和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工作预案,认真做好学生健康状况排查,有效预防患有心血管等疾病的学生参加测试,提前检查场地器材,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测试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请各有关市、县(区)迅速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学校。承担抽查复核工作任务的高校名单及联系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现场测试登记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现场测试情况记录表,见教育部文件附件。 附件:教育部《关于开展2015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上报数据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