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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指导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5-10-28 00:00:00
业务部门:师资处    



赣教师函〔2015〕77号
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指导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上饶市、萍乡市教育局:
自《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通知》(赣教基字〔2012〕52号)实施以来,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在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逐步建立家长委员会,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取得了丰富的阶段性成果。为及时传播前沿理论,巩固阶段成果,推广省内学校家校合作先进经验,经研究,决定由省教科所承办2015年第二期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指导教师暨家校合作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研修,学习国际先进的家校合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理解家校合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分享本省家校合作先进案例,了解开展家校合作的主要原则和方法,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合作的能力与水平,掌握家校合作理论基础上的实践操作,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与指导与服务水平。
二、培训对象
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培训属于基础性普及培训,其中第一期已于6月9日-12日在井冈山举办。为增强第二批家校合作试点单位(名单参见“赣教科字[2014]5号”)的试点能力,全面推动区域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本次培训面向上饶市弋阳县、萍乡市芦溪县两个试点县此前没有参与过该项目培训的校(园)长、分管校(园)长和相关教师。其中,弋阳县200名、芦溪县100名,共计300名。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送培到县的模式,分别与弋阳县教体局、芦溪县教师进修学校合作举办,由试点县负责组织学员,省教科所负责实施培训。通过集中培训、驻片集中培训和驻校跟踪指导三种方式。在试点县集中培训后,派出专家以试点县为单位,驻片集中培训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此后,进驻各试点县的相关学校,开展全员培训和跟踪指导。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
弋阳县:2015年11月17日-20日,17日报到。
芦溪县:2015年11月24日-27日,24日报到。
五、培训内容与考核
参训人员在培训前加入家校合作交流QQ群:226157008,在群内下载并预习相关资料。
本期培训是有关家长委员会和家校合作的基础性培训,主要包括家校合作理念与理论前沿,江西省家校合作的研究成果与实践应用,家校合作先进案例共享,家校合作的实践演练等内容,其中实践性课程不少于60%。
参加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其培训学习时间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六、组织报名
请有关市(县)教育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本县学员参加培训,并于2015年11月12日前将汇总后的参训学员汇总回执表(见附件)纸质稿与电子稿报省教科所。
报名联系人:刘莎莎;联系电话:0791-86763397;电子邮箱:toyours@qq.com;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714室;邮编:330038。
七、其他事项
参训学员的食宿、培训、学习等费用在“省培计划”专项经费中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所在单位核销。
家校合作省项目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6763397。
会务联系人:李安联系电话:0791-86765853;
杨小金联系电话:0791-86765855。
附件.doc:参训回执表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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