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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6-05-24 00:00:00
业务部门:
发展规划处
赣教电传字〔2016〕15号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普通中专:
5月19日8时至5月20日11时,我省中部地区发生强降雨,据气象预报,今天降雨仍将持续,我省东部、南部部分地区有暴雨,局部大暴雨。
为做好本次强降雨防御工作,根据《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省防总总指挥同意,省防总决定自5月20日12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各学校按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和预案规定,积极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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