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教育局,赣南师范大学:
根据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总体安排,为提高我省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决定由赣南师范大学承担“国培计划”——音体美教师短期 集中培训班(补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人数
培训对象为50周岁以下音体美教师,计划培训300人,分三期进行,每期100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6月21日—7月21日,具体培训时间及批次如下:
批次 |
培训时间 |
培训人数 |
人数安排 |
第一期 |
2016年6月21日至30日。
21日报到 |
100人 |
吉安、抚州、上饶、新余、各20名;宜春、萍乡各10人 |
第二期 |
2016年7月2日至11日。
2日报到 |
100人 |
吉安、抚州、上饶、九江、宜春各20名 |
第三期 |
2016年7月12日至21日。
12日报到 |
100人 |
吉安、抚州、上饶、九江、宜春各20名 |
培训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车路线: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乘长途班车到茨坪。联系电话:0796-6666866、6898888。
三、有关要求
1、分市培训计划由设区市教育局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解到县到校,推荐参训教师自下而上逐级上传,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教师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市级管理员报审后,于开班10天前,将参训教师信息表,上传至承训院校,并通知教师按时参训。承训院校按参训名单在“培训项目和证书系统”中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电子版)。
2、承训院校要精心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授课,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四、其它事项
1、参训学员的食宿、培训、学习资料等费用由承训院校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按标准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核销。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