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2016年工作要点》、《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安排,我厅委托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组织开展了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至5月5日。
自公示之日起,对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高教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赖晓春,联系电话:0791-86765171,传真:0791-8676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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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