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高校科技信息暨校企合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7-11-09 00:00:00
业务部门:    



关于加强高校科技信息暨校企合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高校科技信息是反映全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动态,为各级管理部门提供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为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江西省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我省高校科技创新和校企合作宣传力度,现就加强高校科技信息暨校企合作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息员队伍

各校要挑选熟悉科技和校企合作管理,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文字水平的人员担任信息员,实行信息员AB岗制度,以保证信息高质高效报送。学校要加大培训力度,为信息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措施。

二、做好校企合作平台的日常维护

各校信息员要做好江西省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的维护工作,负责本校科技人才、科研仪器、毕业生、科技成果等信息的更新,及时回应企业需求,做好对接服务。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校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部重大决策部署和委厅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按时报送本校开展科技创新和校地校企合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可分为:

(一)综合信息。包括学校在人才团队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立项和获得经费情况;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情况;加强校地校企合作引领产业升级、军民融合发展情况;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情况,典型案例;开展百校联百园、千博进千企及精准扶贫情况;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二)动态信息。学校在科技创新、创新创业和校地校企合作等方面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含省部级以上领导和委厅领导出席的活动),应及时提供文字及图片资料。图片资料应为清晰原图,单独报送,切勿粘贴在Word文档里。

四、报送流程和要求

学校上报信息需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纸质稿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厅。报送信息要及时、快捷,综合信息按月报送,每月30日上报本月信息;动态信息请第一时间报送。

五、建立考核机制

省教育厅将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信息报送量大、质量高的高校和信息员予以表扬,并在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指标上给予倾斜。

希望各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请各校填写全省高校科技信息员暨校企合作平台信息员联系表,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联系表(含电子版)报我厅高教(科技)处。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各校信息员加入江西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工作QQ群(群号:568836478)。

联系人:张晶晶、彭宏博,联系电话:0791-86756229、86765172,电子邮箱:373488755@qq.com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7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