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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参评专业和推荐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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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教高字〔2018〕8号
关于报送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参评专业和推荐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引导高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建立并完善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在全面总结前三年我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我厅决定继续开展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

二、报送内容

1.报送参评专业

对照《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情况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符合已有三届毕业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止2018年7月)的专业均需参评。请各校认真筛选本校需参评专业,填写《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参评专业及教指委委员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2.填报停办或停招专业

2018年拟停办或停招专业,请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不参评。2018年拟停办(停招)专业、2018年以前已停办(停招)专业,请填写《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停办(停招)本科专业汇总表》(附件4)。附件4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厅,由我厅向社会公布。

3.推荐教指委委员

根据《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赣教高〔2018〕7号),2018年成立14个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各校每个参评专业可推荐一名教指委委员参加全省专业综合评价工作。请各校严格对照《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见附件1) 条件,择优推荐教指委委员人选,并填写《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参评专业及教指委委员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和《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5)。

教指委委员候选人应该是本校参评专业的专任教师,2015年-2017年期间已参评专业的专业教师(即:已录入系统的教师)不再推荐为2018年专业(类)教指委委员。条件优秀者可推荐为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

三、报送要求

1.请各校高度重视参评专业的报送工作和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6)

2.请各校于2月14日前报送附件3、4、5、6电子稿(文件名统一用“XX学校附件X”),于3月20日前报送附件3、4、5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格式)。

联系人:赖晓春,联系电话:0791-86765171。

王 珊,联系电话:0791-3969103。

邮 箱:7159058@qq.com。

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高教处2111室,邮编:330038。

附件:1.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2.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情况表

3.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参评专业及教指委委员人选汇总表

4.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停办(停招)本科专业汇总表

5. 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6.江西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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