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全员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有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全员培训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教育厅师资处。
联系人:梁海军;联系电话:0791-86765178;传真:0791-86765185。
附件: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全员培训实施办法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