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高校:
为了深入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类别和学科范围
2007年申报的项目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2)专项任务项目;(3)青年项目。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分重点和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8000元;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6000元。请根据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的限额进行项目的设计论证。
为便于按学科分类评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按以下学科分类:(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济经学;(12)政治学;(13)法学;(14)社会学;(15)民族学;(16)新闻学与传播学;(17)图书情报文献学;(18)教育学;(19)心理学;(20)统计学;(21)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可以按一级学科申报,以方便专家评审)。
课题申报要注重选择研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对学科发展具有前瞻性、长远战略性意义的重大基本理论问题;重要史料整理和历史文化研究课题;同时结合省委发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新的跨越’建言献策、建功立业”活动的建言内容,进行深入研究。要注意强化问题意识,精心选择研究课题。鼓励合作研究。各高校要注意建立和完善项目选题的征集、遴选机制,广泛听取意见,从明年起,各校社科(科研)处要向省教育厅报送征集的选题内容,以便发申报通知时作为课题指南公布。
结题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必须有明确、可行的成果报送范围或提供使用的部门,应尽可能吸收有关使用部门的人员参加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者(课题负责人,下同)应是高校在职教师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在岗人员,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身体健康,能担负课题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人只能以课题负责人的身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限39岁(含39岁)以下;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不低于10000元),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经费来源”栏,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和复印件。
3、原有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含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4、各高校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申请者的资格及申报课题进行初审把关,注重课题申报质量。
三、申报办法
1、 申报材料包括:
(1)《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加盖学校公章,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
(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一式三份。《申请评审书》及《活页》不得装订在一起;
(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以校为单位填报,加盖学校公章。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2、报送时间: 2006年12月5日至6日,过期不再受理。要求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3.报送地点:江西师范大学原科研处(老校区办公楼二楼)。
4.具体申报事项请参照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研究会《关于受理2007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理。本次申报使用的《申请评审书》、《活页》及《申报一览表》请在江西教育网(网址:http://www.jxedu.gov.cn)下载,用A4纸打印。
四、申报数分配
南昌大学50项;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40项;蓝天学院、南昌理工学院各报5项;其他本科高校20项;江西中医学院、赣南医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景德镇高专、萍乡高专、新余高专各报10项;高职学院各报4项。
江西省教育厅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受理2007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审报评审书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书活页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