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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高校2007级新生心理测试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7-09-19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2007级新生心理测试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2007级新生

心理测试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6号、省委15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等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高校 2007级新生中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与建档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心理测试与建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保密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各高校要按心理测试的专业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在向2007级新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基础上规范地做好新生心理测试、建档与用档工作。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心理测试与建档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地做好2007年级新生心理测试与建档工作。

二、具体内容

1、对象与内容:测试对象为普通本科学校、专科学校(高职学院)和独立学院(均包括普通本专科民办高职院校)的2007级全体新生,完成测试的时间为2007年11月中旬,测试量表由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至少选用一种常用的信度、效度较高的标准化量表。

2、处理与使用:各校要对心理测试结果及时汇总,为学生建立规范的心理档案,对测试中筛查出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要以合适的方式及时约谈、引导和帮助,并进行追踪调查。

3、报送:请各校按要求填空写2007年江西省高校心理测试建档情况反馈表(见附件),并于2007年12月5日前报江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地址: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北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郑霞,邮编:330047,电话(传真):0791-8304432,13576064673。

三、其它相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新生心理建档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此事,测试前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本着严肃、认真、积极、实事求是、保密的态度开展测试工作,保证测试结果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附表:2007年江西省高校心理测试建档情况反馈表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200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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