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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1-30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的通知

赣教体艺字〔2008〕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07]45号)精神,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促进我省中小学体育课程的改革和实践,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江西省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体育课报送条件

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能够反映近几年体育课程改革的成果,具有代表性和推广性。选送、评审时可参考《对中小学优秀体育课的基本要求》(见附件2)。

农村学校体育课应从场地器材设施与学生体育基础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恰当而有效地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和技能,取得较好的锻炼实效。

二、报送数量

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各报10节(小学5节、初中3节、高中2节),其它设区市各报送15节(小学6节、初中5节、高中4节)。报送时按照设区市评审结果排序。

三、评比办法

此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设区市按要求组织市级评审并上报优秀体育课(录像),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30日;第二阶段由省组织专家对录像课进行评审,并于2008年4月30日前选送优秀体育课上报国家评审;第三阶段于2008年秋季举行优秀体育课展示交流活动并颁奖。原则上安排获省评一等奖的优秀体育课进行展示交流活动。

四、报送办法

(一)由设区市统一报送。报送的材料包括:各节体育课的DVD光盘、教案(一式五份)、第六届全省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推荐表一份(见附件1)。优秀体育课录像应使用数字摄像机或较好的DV数码摄像机摄制,图像、声音清晰,光盘及教案中应包含优秀体育课的学校和年级,以及任课教师的姓名和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推荐表应加盖设区市教育局印鉴。

(二)报送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编:330027,联系人:王婵亮,电话(传真):0791-8509230,电子邮箱:jxxssports@163.com

(三)报送时间: 2008年3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期不予补报。

五、评审经费

报送的每节优秀体育课须交纳评审费200元(用于评审、租用设备场地和证书工本费),农村(乡镇以下)学校优秀体育课不收评审费。各地在报送光盘和教案的同时通过邮局汇款,并注明“体育课评审费”。汇款地址同上。

六、等级评定与奖励办法

我厅组织专家进行录像评审,根据各地报送的小学、初中、高中体育录像课的数量按15%、25%、60%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

七、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做好优秀体育课的评审和报送工作是搞好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的基础,各地、各学校应认真总结已往活动的工作经验,使本地、本学校优秀体育课评选和报送过程更加规范和有序。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加强体育教学改革,应在广泛开展评比的基础上,评选出一批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优秀体育课;要重视农村(乡镇以下)学校体育课的指导和报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八、其它

第三阶段展示交流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人数、经费等事项另行通知。

各地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的评比活动,使本次活动真正起到促进体育教学,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加强相互交流的目的。录像课评审和优秀体育课展示交流活动委托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具体实施。

附件:1、第六届全省中小学优秀体育课评比推荐表

2、对中小学优秀体育课的基本要求(试用)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校体育 优质课 评比 展示 通知

抄送:省教研室、省学生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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