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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建立教育电子公文、信息交换系统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1-30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建立教育电子公文、信息交换系统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各设区市教育局、委厅直属单位: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普及程度的提高,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相继建成了网络办公系统,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进程,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办公效能,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厅决定自2008年2月起在全省教育系统部署由教育部办公厅指定的“Edoasoft教育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以实现全省的教育电子公文交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文交换的范围

  全省各高等院校、各设区市教育局、委厅直属单位。

  二、公文交换的内容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给各设区市教育局、委厅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的非涉密公文;各高等院校、各设区市教育局、委厅直属单位报送给我厅的非涉密公文、信息;各高等院校、各设区市教育局、委厅直属单位之间互发的非涉密公文。

  三、时间安排

  (一)采购、培训、安装和调试阶段

  1、采购。2月至3月各单位进行采购,并填写《江西省教育系统电子公文交换联络人员名单登记表》电子签章所需《教育数字证书(单  位)申请书》和《教育数字证书(单位)责任书》,盖章后寄至江西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汇总统一报教育部。

  2、培训。我厅将请有关专家于3月中下旬在南昌进行系统培训,具体地点和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3、安装调试。3月24日至3月31日进行全省系统联调。

  (二)试运行阶段

  4月至7月为试运行阶段,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同时进行交换。

  (三)正式启用阶段

  从9月1日起,省教育厅与各高等院校和各设区市教育局正式启用教育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我厅与各高等院校、各设区市教育局、委厅直属单位之间所有非涉密公文一律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实现交换(注:涉密文件仍以省委机要网或纸质公文形式实现交换。)

  四、系统介绍和运行要求

  1、教育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实现了各级单位之间公文的安全电子化交换与传输。该系统涵盖了文件起草、审批、签章、发送、接收、管理等整套公文传输流程。灵活的文件模版定制功能能够适应各种样式文件。电子签章、数字签名和传输通道的加密确保交换文件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2、系统硬件配置要求:服务器1台,主流服务器CPU、内存1G以上、硬盘20G以上(注:可以与单位现有设备共用);

  3、系统软件配置要求:操作系统:WIN2000 SERVER/WIN2003 SEVER;数据库:MYSQL;服务器安装微软IE浏览器6.0+;浏览器必须保证支持COOKIE及JAVASCRIPT。

  4、系统网络环境要求:要求有固定IP地址,能与省教育厅连通。

  5、收发电子公文工作人员用机1台,具有文本扫描功能的扫描仪1台和彩色激光打印机1台,用于电子公文的录入和打印。

  五、采购要求

  (一)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为各高等院校、各设区市教育局(具体名单请见附件四《江西省教育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名单》)。

  因此次全省教育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涉及全省高校和设区市教育局,我厅已于2007年12月为高等院校和设区市教育局统一办理了购买该软件的相关政府采购手续(“全省教育电子公文信息交换系统项目”已经省政府采购办[2007]部门245号文件批复,招标编号为JXHZ2007-D126),采购单位可直接与教育部信息中心签订购买合同和办理汇款。民办高校和没有纳入当地政府采购范围的高校、设区市教育局请直接与教育部信息中心签订购买合同和办理汇款;

  2、委厅直属各单位一并纳入省教育厅公文传输系统,由教育厅统一购买,只需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后安装使用即可。

  (二)采购时间要求

  采购时间为2月18日至3月15日。各采购单位要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向教育部采购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软件包(每套24800元,含育软office一套和电子签章Ukey 两套),以便下一步的培训和安装调试能如期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将购软件款项于3月15日前汇至北京网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帐号:0185791710001;联系人:刘人凤;联系电话、传真:(010) 6609 7904;E-mail:liurf@moe.edu.cn。

  (三)签订合同

  为保障各采购单位购买软件后获得相关售后服务权益,如培训、后期升级、维护等,请高等院校和各设区市教育局与教育部信息中心签订合同两份,合同文本请见附件六。合同请自行复印或到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首页“各类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两份,采购单位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采购单位留存一份,寄一份到教育部信息中心网络处(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业务楼505,邮编:100816,收件人:刘人凤)。

  六、工作要求

  各使用单位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电子公文交换,积极参加我厅配合教育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在投入使用后,负责电子公文交换人员要在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30和下午2:00—6:00按时启动系统收发公文,并在上述两个工作时段前做好需发送公文的前期电子文档的准备工作。对于一些特急的公文要根据实际情况特事快办,保证公文运转及时、高效。

  各类突发性事件仍须以传真报送并电话确认接收情况,如需电子文稿,再由委厅办公室电话明示。

  七、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宣传工作,要集中时间和人力,认真学习、深该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2006]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2003-2004年度教育电子政务实施要点》(教信息厅[2003]5号)、《2005年度教育电子政务实施要点》(教信息厅[2005]1号)文件精神。要把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工作提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信息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去实施。要明确全省教育系统建立和使用教育电子公文交换,是推进教育系统教育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成启用前的宣传准备工作。

  2、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电子政务工作,切实把电子政务当作头等大事抓好抓实,从组织、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尽快完成所需设备添购、人员安排等工作。

  3、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我厅关于电子政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电子公文交换工作制度、电子公文的审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网络管理制度等,确保电子公文的严肃性和安全性。建立电子公文交换工作值班制度。对紧急、重要公文要及时办理,不得在交换环节延误公文处理时限。

  4、加强安全保密。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保护措施,保证电子公文交换的设备和文件安全。

  5、加强维护工作。各单位要配备专兼职的维护工作人员,及时处理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按时收发电子公文。如确需技术支持,请与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徐丽娜,联系电话(传真): 0791-6258841, E-mail:xulina@jxedu.gov.cn。

附件:

、江西省教育电子公文交换暂行管理办法

二、教育数字证书(单位)申请表

三、教育数字证书(单位)申请责任书

四、江西省教育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单位名单

五、江西省教育电子公文交换联系人员登记表

六、采购合同(如有需要,请直接与信息中心联系)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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