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哀悼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接国务院、教育部、省政府办公厅通知,2008年5月19日—21日为全国哀悼日,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在此期间,全国下半旗志哀。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所有基层单位。要按照国旗法的规定进行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