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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7-30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第七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的通知

赣教社政函[2008]41号


关于举办“第七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的通知


各高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高校素质教育,交流和展示广大师生的摄影技艺,培养和挖掘更多的优秀摄影人才,促进摄影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2008,我们一起走过……

二、展出时间:2008年11月上旬

三、展出地点:南昌工程学院

四、巡展高校:部分院校

五、组织机构:本次活动由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主办,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南昌工程学院承办。活动成立组委会:

主 任: 史蓉蓉(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主任: 李以镔(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会长,江西大宇学院督导专员、党委书记)

李水弟(南昌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秘书长:汪立夏(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副会长,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

副秘书长:章焕荣 (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教授)

黄 华 (南昌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西省高校摄影学会(南

昌市北京西路391号),联系人:张伟亮,13657918811。

六、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佳作奖60名,优秀奖100名,入选奖150名(以上各项奖学生、教工各占50%),学生等级奖中相应设指导老师奖;另设组织奖10名。

七、其它要求

开展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的一种好形式,已成为我省高校校园文化的品牌活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与,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组织、创作、征稿、巡展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准时送稿。活动有关事宜请及时与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附件: 第七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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